網球

項目:

個人項目(共5項)
男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單打、女子雙打及混合雙打。

隊際項目(共兩項)
男子團體 - 由兩場單打及一場雙打組成。
女子團體 - 由兩場單打及一場雙打組成。

名額:

個人項目
每區各項目最多可提名兩名/兩對運動員。

隊際項目
每區各項目最多可提名一隊,每隊4至8人。

註:每名運動員最多可獲提名參加一項「個人項目」及一項「隊際項目」。

【每區最多可提名32人,總名額為576人。】

年齡:

參賽運動員年齡不限。

賽制:

個人項目

  • 採單淘汰制;
  • 在香港網球總會本地單打排名榜(本地青少年排名不計算在內)排名最高的8名運動員及排名總和/平均分最高的8對運動員,將被列為種子運動員,如參賽人數介乎17至32名/對,則只設4名/對種子;
  • 種子運動員首先會被編配到賽程表指定的位置,其餘運動員則以抽籤方式編配到賽程表餘下的位置。

隊際項目

  • 初賽採小組單循環制,18區將分為4組,其中兩組,每組4區,其餘兩組,每組5區;
  • 上屆同一項賽事成績排列首4位的分區,其代表隊將被列為今屆的種子隊,首先會被編配到4個不同組別,其餘14區以抽籤形式分組,每組首、次名出線8強;
  • 8強至決賽採單淘汰制。

201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