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項目

第七屆港運會的區際比賽定於2019年4月28日至6月2日期間舉行,共設有八個比賽項目,包括田徑、羽毛球、籃球、五人足球、游泳、乒乓球、網球和排球。部份比賽項目的初賽於2019年3月起陸續展開。

示範項目

七人欖球列為本屆港運會的示範項目,詳情將容後公布。


參賽單位

全港18區區議會


運動員參賽資格

  1. 必須由所屬區議會提名,並以該區議會的名義參加比賽。
  2. 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有效的「香港居民身份證」並居港滿 3 年;
    註: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的運動員必須持有居港滿 3 年或以上(即2016年3月前到港)的「第一次入境證明書」的記錄(例如:單程證、護照等)。
  3. 必須於所屬區議會轄下的地區居住(須持有住址證明)。
  4. 每名運動員只可參加一個地區的選拔賽及只可代表一個地區參賽。
  5. 凡於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間,曾經參加下列任何一項體育比賽的運動員,均不得參加港運會相關體育比賽項目的賽事。
    體育項目 賽事名稱
    所有體育項目 奧林匹克運動會 (不包括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
    亞洲運動會 (不包括亞洲青年運動會)
    全國運動會 (不包括隊際(籃球、足球及排球)及群眾項目、全國青年運動會)
    世界錦標賽 (不包括世界青年/青少年錦標賽)
    亞洲錦標賽 (不包括亞洲青年/青少年錦標賽)
    網球 台維斯盃
    協會盃
    田徑 世界室內田徑錦標賽
    亞洲室內田徑錦標賽
    亞洲沙灘運動會
    五人足球 世界盃外圍賽
    亞洲盃外圍賽
    亞洲室內暨武術運動會
    東亞盃
  6. 運動員若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截止報名後才獲相關體育總會提名參加上述第 5 項的任何賽事,該名運動員仍可繼續參加第七屆港運會的比賽。
  7. 現役職業運動員均不得參加與其現職相同的港運會體育比賽項目的賽事。
    註:職業運動員是指由任何機構或公司,以有薪全職合約形式被聘用的運動員。正在接受訓練,並獲得政府或相關機構(如香港體育學院、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及體育總會)資助或津貼的全職運動員則不計算在內。
  8. 田徑比賽參賽者必須於2009年或以前出生,但凡參加 5000 米賽事的參賽者則必須於2003年或以前出生;籃球比賽的參賽者必須於2005年或以前出生;五人足球比賽的參賽者必須於2004年或以前出生;排球比賽的參賽者必須於2007年或以前出生;羽毛球、游泳、乒乓球和網球比賽參賽者的年齡則沒有限制。

地區運動員選拔

由 2018 年 7 月起,18區區議會各自在區內舉辦第七屆港運會各項體育比賽的地區運動員選拔,公開甄選符合上述參賽資格的居民,代表地區參加第七屆港運會的體育比賽。歡迎有興趣代表居住地區參賽的市民報名參加。


獎項及計分方法

  1. 各項體育比賽的各組別/項目均設冠、亞、季軍共3個獎項。
  2. 每項體育比賽均設「全場總冠、亞及季軍」及「飛躍進步社區」獎項。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 各競賽項目的首8名優勝者/隊伍可按其名次獲得10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和2分;即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八名得2分。其餘參賽運動員/隊伍成功完成該項競賽各得1分;
    • 隊際項目(籃球、五人足球及排球比賽除外)將獲得雙倍分數;即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6分,如此類推;
    • 如參賽運動員/隊伍因不良行為而被大會取消資格或缺席比賽將不獲任何分數;
    • 每項體育比賽累積最高分的3個分區,依次序可獲該項比賽的「全場總冠、亞及季軍」獎;
    • 本屆累積得分較上屆累積得分增加最多的地區則可獲該項比賽的「飛躍進步社區」獎。
    註: 由於五人足球比賽只設男子組,故五人足球比賽的冠軍即等同五人足球比賽的全場總冠軍。
  3. 「第七屆全港運動會總冠、亞、季軍」獎項
    頒予在田徑、羽毛球、籃球、五人足球、游泳、乒乓球、網球及排球8項比賽中累積最高分的3個分區,計分方法如下:
    • 各項體育比賽獲得第一名(即「全場總冠軍」)的分區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7分、第四名得6分、第五名得5分、第六名得4分、第七名得3分、第八名得2分,第九至十八名得1分;
    • 在全部8項比賽中累積最高分數的3個分區,依次序可獲得「第七屆全港運動會總冠、亞、季軍」獎項;
    • 分區於各項比賽的累積分數,若出現同分則以取得冠軍次數較多者為勝;若仍然相同,則以取得亞軍次數較多者為勝;如此類推,直至分出名次為止。若全部成績相同,有關分區則同名次,並一同獲得相同的獎項。
  4. 「獲得最多金牌的社區」獎項
    頒予在8項體育比賽中取得最多金牌的分區。若獲得的金牌數目相同,有關分區則一同獲獎。
  5. 「最積極參與社區」獎項
    按實際參賽人數計算(每名已報名的運動員,必須曾在港運會的賽事中報到,才計算為實際參賽人數),頒予派出最多運動員參加8項體育比賽的分區。
  6. 「最佳進步社區」獎項
    頒予在8項體育比賽中,本屆取得的累積總得分較上屆的累積總得分增加最多的分區。
  7. 「最佳體育風尚社區」獎項
    按各區運動員出席8項體育比賽的平均出席率計算,頒予平均出席率最高的3個分區。
  8. 最強打氣團社區」獎項
    頒予在港運會比賽日出席次數最多的打氣團所屬的地區。
2019-03-05